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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4-11-22
点击次数: 11月20日,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《关于下达2024年集中式光伏电站、村级光伏电站资产收益资金的通知》的公示,共下达2024年集中式光伏电站、村级光伏电站收益资金273.8万元,其中:集中式光伏电站收益资金165.75万元,用于科左中旗2023年实施的3315户庭院经济项目到户补助上;村级光伏电站收益资金108.05万元,用于107个已脱贫村公益岗人员第三季度工资。
关于对《关于下达2024年集中式光伏电站、村级光伏电站资产收益资金的通知》的公示
现将《关于下达2024年集中式光伏电站、村级光伏电站资产收益资金的通知》(左财农〔2024〕268号)进行公示公开,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。
附件:左财农〔2024〕268号《关于下达2024年集中式光伏电站、村级光伏电站资产收益资金的通知》.doc
根据科左中旗乡村振兴局《关于2024年集中光伏、村级光伏收益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计划的报告》(左乡振发〔2024〕81号),现下达2024年集中式光伏电站、村级光伏电站收益资金273.8万元,其中:集中式光伏电站收益资金165.75万元,用于科左中旗2023年实施的3315户庭院经济项目到户补助上;村级光伏电站收益资金108.05万元,用于107个已脱贫村公益岗人员第三季度工资。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“213类05款相应项”中。
收文后,要按照《科左中旗扶贫资产收益项目收益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左扶组发〔2019〕26号)规定,切实加强资金管理。
各负其责,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,按要求做好项目绩效目标储备工作,做到资金到项目、管理到项目、核算到项目、责任到项目。
全面落实公开公示制度,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,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。